【談談“春夏養陽 秋季養陰”之本義】
文章分類:中醫養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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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夏秋冬的陰陽歸屬方法有兩種。一種是人們習慣的歸屬方法,即認為春夏屬陽,秋冬屬陰,這種歸類方法是基於冬春比較,冬屬陰,春屬陽;夏秋比較,夏屬陽,秋屬陰,故認為春夏屬陽,秋冬屬陰。仔細分析,這種歸屬方法是不科學的,因為若將春夏進行比較,春則屬陰,夏則屬陽;將秋冬進行比較,秋則屬陽,冬則屬陰,所以亦可認為夏秋屬陽,冬春屬陰。而這後一種歸屬方法是更科學的。春三月是指立春後的正月,驚蟄後的二月和清明後的三月,古人稱為三春,是一年中“陰消陽長”的“陰中之陽”;夏三月是指立夏後的四月,芒種後的五月和小暑後的六月,古人稱為三夏,是一年中“陽長陰消”的“陽中之陽”;秋三月是指立秋後的七月,白露後的八月和寒露後的九月,古人稱為三秋,是一年中“陽消陰長”的“陽中之陰”;冬三月是指立冬後的十月,大雪後的十一月和小寒後的十二月,古人稱為三冬,是一年中“陰長陽消”的“陰中之陰”。敵稱夏秋屬陽,冬春屬陰,夏為“陽中之陽”,秋為“陽中之陰”,冬為“陰中之陰”,春為“陰中之陽”,更符合四季的客觀陰陽屬性。